(一)需提供资料:

1、居民用户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(非户主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经办人居民身份证);

2、个体业主用户提供居民身份证及营业执照(非户主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经办人居民身份证);

3、单位用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
(二)填写《用水类别变更申请表》(单位用户加盖公章)。

(三)办理时限:用水类别变更须经供水企业现场核实,2个工作日内供水企业上门核实,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调整,下期水费结算生效。

备注:承租人要求办理用水类别变更的,应提交:⑴、租凭协议;⑵、承租人的有效证件;⑶、用水人(户主)的授权委托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