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基建用水
(一)需提供的资料
1、立项批复;
2、规划定点红线图(市规划局或管委会规划局);★
3、建筑总平面图(附:电子图);
4、初步设计方案会审纪要复印件;
5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(加盖单位公章);
6、房产预测报告(如有时提供)。
备注:“★”为必备资料。
(二)办理程序
1、填写“单位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申请表”并盖章。
2、签订《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协议》,交纳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预付款。
备注:配套设施建设收费标准,依据绍市发改价(2009)63号《关于市区实施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配套设施建设费等收费的批复》执行。
二、图纸审核(基建通水后、设计水施图必须在地下室土建施工前送审)
(一)需提供的资料
1、单体水施图、建筑施工图(附电子图);
2、设计变更资料(在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图纸审核意见,用户提交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后提供)。
三、场外供水工程施工前(永久用水)
(一)需提供的资料
1、规划管线综合图(附:电子图);
2、场外道路、绿化总平面图(标注黄海标高的纸质或电子版);
3、桥梁施工图(小区内有桥梁的提供);
4、设计单位出具盖章的消防用水量联系单(图纸中已有说明的除外)。
(二)办理程序
1、签订室外《消防用水协议》,交纳消防维护费。
四、验收通水前
(一)需提供的资料
1、房产竣工测绘报告(必备资料)。
(二)办理程序
1、结算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(多退少补);支付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。
2、发表通水前签订《供用水合同》。
五、高层住宅移交前
(一)需提供的资料
1、1:500地形图(附:电子版);
(二)办理程序
1、签订《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协议书》。
2、办理现场移交。
备注:各类整改项目已全部完成,资料齐全,无遗留问题,并经工程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。